黑龙江网9月6日讯( 记者 佟宪鹏 石启立)今日,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科技部《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措施》中出台了七条支持措施,在具体操作中认定了省级新型研发机构。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定义,黑龙江省科技厅确定了新型研发机构七条具体的备案标准。
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处长闫志金表示: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,主要从事科学研究、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,投资主体多元化、管理制度现代化、运行机制市场化、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,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(社会服务机构)、事业单位和企业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需要申报单位,按照年度备案通知要求,向所在市(地)科技局提交申请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,经各市(地)科技局审核同意后,统一上报黑龙江省科技厅。
据了解,黑龙江省科技厅确定七条具体的备案标准,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注册地、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应设在黑龙江省,且运营一年以上;要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。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需求,围绕重点产业领域,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、k8凯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以及研发服务等;具备灵活开放的内控机制。拥有明确的人事、薪酬、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。应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、市场化的决策机制、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、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、开放型的引人用人机制等;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;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;具备必须的研发基础条件。k8凯发如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,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价值不低于200万元等;近3年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。